爱,究竟是什么?
大部分人将其认作是身为一个正常人理所应当拥有的情感,可以把它附属在人、动物、乃至是一件毫不起眼的物品上。通过爱,知人冷暖,绝处逢生,是人类和野生动物区别开来的重要鉴别因素之一。有爱,一个人才得以完整。
但也存在一部分人把它当做伊甸园的禁果,是违背人类诞生初衷、把人变成被多巴胺和肾上腺素控制的傀儡的邪恶坏蛋。一旦被其侵蚀,就会向自己的理性宣战,让心脏控制大脑,做出一系列不堪入目的蠢事,甚至为此变得人畜不分。简直令人头皮发麻。
当然,这类话题对我来说太过枯燥和乏味,六分阅读理解题只能得两分的我显然不适合在这方面多加讨论。
至于什么爱不爱的,在陈时出现之前,我对爱的唯一定义就是方云华早上摸黑爬起为我端来的温热的粥,是她在看到我和造谣她的小混混打架而脸颊磕伤时眼角渗出的泪。
樊城的有些孩子很早熟,刚上了初中就开始自称大人,在还未彼此熟络的新班级里左顾右看,寻觅自己未来的人生伴侣。但大部分“大人”的恋爱都不太顺利,通常只能持续两个学期的时间。一年结束,分了班,钟表就无情地开启了分手倒计时。
初二时的我见证了不少同学为此悲痛欲绝,某个西瓜头男孩趴在桌子上给自己哭成伊瓜苏瀑布的场景还历历在目。我唉声连连,拍着对方的背,嘴上装模作样地安慰:“别哭了。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吐出的文绉绉诗句让西瓜头感动得语无伦次,头一抬,他就冲上来抱住我继续嚎啕大哭。我跟着泫然欲泣,实则因为不理解而十分不走心,脑子里只想着放学后要和段小头去哪个空旷的地方放刚买的摔炮。
直到陈时出现后,我才第一次接触到那类足以让人癫狂的爱。
但癫狂不在我,陈时能够泰然自若地离开,自然也不在他。
这份爱的支离破碎,似乎很幸运地没有产生受害者。
最起码在我知道自己竟然为他的离开流泪之前,都是这样觉得。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可以一身轻松、心无挂碍地掉头就走,而我却要怅然若失地承担这场覆水难收的恋爱。
还要让我掉这么多的眼泪,从前的我哪有这么脆弱,连眼红的次数都屈指可数。都是因为遇到他,让我的泪水像三毛的思念般降成了一望无际的撒哈拉。
爱,爱,爱。
到现在我也没能真正理解为他流的泪的真正含义,不过大概和这个褒贬不一的情感脱不了太大干系。
和陈时在一起时常能体会到幸福和爱,让我变得感性,不自觉地流下眼泪,为那段温暖如棉被的记忆锦上添花。那现在的眼泪呢?带着痛,带着内心的荒芜,让我觉得浑身只剩下一副驱壳。我以为自己没受影响,但其实是早就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唯一有生命力的地方就剩滚烫的泪珠。
陈时,这也是爱的副作用吗?
这份违背本心的情感并没有让我心烦意乱太久。潇洒抬手擦掉水珠,操着厚重的鼻音轻哼一声,我心想,这可不是我让自己哭的,就当是给你的送别礼物。
哭过这一次,你就再也别回来。
小樽也在为我的心胸宽阔感到骄傲。它伸长脖子,哼哼唧唧地吐出舌头将我手指上的水迹舔走,算是给我的这份单方面条约盖了章。
接下来的几天又是难得的平静,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烂事,一场眼泪更像是幡然醒悟,让我的生活终于回到正轨。我逐渐尝试着像从前那样和朋友们欢声笑语,到了双休日就和段小头一起待在奶茶店学习,或者去鲜加超市帮叔叔们搬货。为了更加专注,我甚至主动向方云华提议上交手机,放空自己。只要忙起来,我就无暇想起陈时。
五月三,我的二十岁生日。这天是星期一,学校要上课,中午方云华带着我去外面下了馆子。晚上放学后,她在一阵黑暗里捧出一块甜蜜可爱的蛋糕,上面点着蜡烛,还有小樽样式的小狗裱花。
方云华把蛋糕放在桌子上,拉我坐下,蜡烛上暖洋洋的火光照清我们所有人的面庞。
她为我唱生日歌,但不熟练,几个部分都走了调,小樽也在一旁哼哧哼哧乱蹦,吐着舌头过来拱我的手掌,要让我把手放在它的脑门上。
“好了,许愿吧儿子。”方云华给我带上生日帽,像个不谙世事的少女那样笑着,眼角冒出的皱纹却又平添了愁绪。
她捏捏我的脸,说:“别不开心了,你笑里头什么滋味儿,妈都知道。看着你难受,我的心也要碎了。”
在那天晚上惊觉流泪的是我后,我就再也没哭过。这段日子里,我把自己投身于一切忙碌的事情中,仿佛也忘掉了痛苦与伤心,但方云华的话像是万能开关,一下打开了我的泪闸。
我紧紧抱着她,小樽就跑过来往我们怀里钻。
我哭着,泄着委屈和悲伤,倾诉给这世界上我的唯一港湾听。
二十岁生日后,我就要彻底忘记他,忘记所有让我伤心难过的事。
直到五月中旬的那段闷雨季,昏暗的空气里浮着降雨时挥之不去的那股土腥味,陈盛泷再次回到了樊城。
看到他出现在我家楼下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恍若隔世,仿佛陈时接送我上下学还是在昨天。
周五下午放学早,六点半就敲了铃,等我走到家的时候天还沉沉亮着。陈盛泷站在那里,嘴角的笑意都能被看得一清二楚,我愣着驻足在原地,听到头顶上方隐隐约约的闷雷声才回过神。
没等我走过去质问他,陈盛泷自己率先抬起脚步朝我凑过来。他还是那副样子,一股来自首都的自视清高,黑色西装,穿着高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连眼角的皱纹都有条不紊地贴在那,给自己打扮成高人一等的成功人士模样。
但我知道事实绝非如此,谁家事业有成的企业老板天天这么闲,往我们这座小破城里跑?
对于他的出现,我已经不再像从前那般压下惶恐、强装镇定,这次是真的心如止水。掀起眼皮看他,我冷声问:“还来做什么,他不是已经被你带走了吗?”
“是啊,有关他的任务我已经圆满完成。”陈盛泷看着我,眼里始终带着那股虚浮的戏谑,“这次,我是为了你来的。”
“......”我感到一阵恶寒,一连往后退了几步,“我没有想要被包养的想法。”
“放轻松,除了我那个好侄子,我们家其余人性取向都正常。”陈盛泷又笑起来,片刻后才趋于平静,“叔叔只是想提醒你,我最近找到了一场有趣的游戏,擅自把你也加入了进来。”
天空终于有了见黑的趋向。我蹙起眉,看着他的神情一点一点湮没在晦暗中,内心涌出一股巨大的不安,不自觉地抠起了指尖:“什么?”
“你已经猜出来了吧,我就是陈时父母的那场命案的幕后主使之一。”
接下里,陈盛泷每说一个字,我脸上的血色几乎就要褪掉一丝,指甲陷入肉里,已经因为用力过猛渗出了血。
“莫小润,你自以为抓到我的把柄,把我交给正义、交给法律,就可以保护自己和陈时。但你觉得这些对我真的有用吗?”
“你以为现在我为什么还能站在这里,嗯?”陈盛泷向前走近一步,阴影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却盖不住他诡谲的语气,“不怕我会故技重施吗?”
他抬起胳膊,露出手腕上的手表,低头望上一眼后,轻笑了声,“没记错的话,你妈妈大概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
“莫小润,你猜一猜,会是我的车快,还是你跑起来的速度更快?”
想到朗莺莺一案,我几乎立刻清楚了陈盛泷口中所谓的“游戏”指的是什么。
浑身的血液从脚尖开始倒流,像是被人狠狠敲击了头脑,彻底暗下来的黑夜吞噬了我的一切冷静,我咬紧下唇,用力到全身都觉得僵硬,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看着眼前这个贯穿了我所有噩梦的人,只能从牙齿里挤出字来:“...畜生,畜生!”
本能抗拒了已经丧失行动力的大脑,难掩的恐惧密密麻麻遍布了我身上的每一寸,几乎是心惊胆战地转过身,一瞬间眼泪也夺眶而出。
我开始奔跑,跑向方云华存在的地方。
途中产生耳鸣,空气中充满了棉絮,尽数灌进我的肺里,黏在我的皮肤中,让我难以呼吸。
不要,求你...
妈妈,不要有事。
求求你。
夜晚,漫长、寒冷、无穷尽的夜晚。
任由晚风吹起我的校服,拨乱我的头发,只顾一味地拔腿奔跑,仿佛身处万籁俱寂的地方,只有我厚重的喘气声大得吓人。
但却仍旧没来得及。
当我到达超市门口的时候,人群的喧闹、救护车的声响,已经彻底将我溺在了深潭当中。
我的心脏在一瞬间似乎都空了。
距离围在一起的人群只有几步之隔。看着眼前的一堆人,互相推搡着挤在一辆前端冒烟、以一种诡异扭曲的姿势停在超市外的轿车前,他们的声音像是被隔了一层膜,模糊不清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都散开,别挤在一起,救护车马上就到了!”
“撑住,不要睡,别让她闭上眼睛。”
“司机呢,车上的司机哪去了?跑了吗?”
“造孽呀,怎么会撞成这个样子。哪有车会不长眼往超市门口怼的!”
......
“妈...”我轻声呢喃着,抬起脚向前走,眼泪和脚步同时坠落在地。
拨开人群,风就吹进我的眼睛里,也吹干了手指上掐出的伤口,徒留一层血痂。
大概是有人认出了我,让我依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哎,那是不是她儿子莫小润啊?!”
“是,就是他!小润,别过去,救护车就要到了!”
脚步停不下来,本能让我一步步走到方云华身边。
坠楼般地瘫坐在地,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椎心泣血。
我颤抖着,双手捧起方云华的浸没在殷红里的一只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冰凉的触感让我感到恐慌,语无伦次地哽咽着、哀求着:“妈妈,不要有事...妈,是我,我是小润。”
方云华嘴唇翕张,从口型看出她是在用声音描摹我的名字。
“对,是我...妈妈,求求你,不要睡,再等一等,救护车就要来了。就再等一下...”
救护车的警笛声愈发拢近,环境也越加混乱,混淆我的视听与思绪。
四周混在一起的刺目灯光,仿佛也全部闯进了我的视野。
五颜六色,红色居多,那是方云华流出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