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确第一次产生了抗拒任务的念头。
因为每次和孟凛接触,她都会变得很情绪化,变得,很不像她。
她发自本心的不喜欢这个大小姐,不喜欢她娇蛮任性的性格,飞扬跋扈的做派。
不喜欢她每每叫自己沈确时的热切明艳,不喜欢她自作主张的掺和与纠缠,不喜欢她的恣意率性,不喜欢……但那只是她的喜好,与任务无关,她要做的仅仅是屏除杂念,完成目标。
-“你如果不喜欢,为什么不拒绝?”
因为这是我的任务,与我的喜好无关。
-“那你为什么只对我发火?为什么对我和其他人不一样?”
我没有只对你发火,在我看来你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你只是我的任务对象。
操场上的偶遇,教学楼外的刻意,喷泉下的恶作剧,我都不喜欢。
我只是……为了任务。
就在这个时候,学校里忽然谣言四起。
-“你真想补偿我?那就干脆被我包养好了,直接把事坐实,气死他们。”
我这辈子从未想过“包养”这两字会与自己扯上关系,可当时我竟什么也没想,就荒唐地应下了这个可笑的提议。也许,是我潜意识中,真正接受了这项任务。
褚步庭与老陆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
原本在明面的保镖队伍转入暗处,而原本在暗处的她,却走上了舞台。
与此同时,A国的行动也变得愈发猖獗肆意,仿佛时刻准备撕破脸皮。
他们不再局限于绑架诱拐,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都敢进行袭击,试图进一步给褚步庭施压。
身处漩涡中心的孟凛却对此毫无感知,沈确只能尽量把她留在学校,但大小姐并不总是配合。
一次她执意要在商场看电影。
偌大影厅,沈确在进门的瞬间就发现了,厅内的摄像头被刻意遮挡,四周全是特工。
好在那是部极其冷门的恐怖片,画面灰暗,音效极响,无人干扰,而大小姐就像有所预知似的,在场面一触即发时,扑到了她身上。她顺势捂住了她的眼睛,藏在暗处的同伴一拥而上,双方的打斗,淹没在电影震耳欲聋的声效里。
大小姐却不知缘由的突然开始挣扎,试图证明自己并不害怕。
沈确只好将注意力暂时转移,就在低头那个瞬间,她好像才意识到她们此刻的姿势。
孟凛仿佛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埋头在她的怀里。
只是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心脏开始不受控的跳动。
她在说话,问了些什么问题,沈确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只得以冷笑遮掩。
在任务过程中走神,产生莫名其妙的杂念,这不是她该有的表现。
但不等沈确捋清思绪,又一次袭击到来,这次目标是不是孟凛,而是她。
与数名职业杀手的交手中,她不慎伤了手臂,关节错位,外加一道险些割断肌腱的刀伤。
到医院紧急处理完伤势,拒绝了医生的住院要求和老陆的换人提议,沈确匆匆往住处赶去。
在同居的日子里,她发现大小姐其实是个非常粘人,且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人,如果她现在离开,任务一定无法顺利进行下去,即使褚步庭早就对这些事心知肚明,即使……
在医院门口,沈确就遇上了赶来的孟凛,如果她慢了半步,一干人等差点就撞个正着。
回到家后,孟凛一反常态地主动做起饭来。
她炖了一锅粥,号称是病号营养餐,加了许多好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没泡发的干杯、花菇、鱼胶和九头鲍,混合着拇指宽的和牛块,精心大火慢熬了五个多小时,中途又加过三次水,出锅前不小心洒进了半瓶盐,为中和味道,又加了半瓶糖。
沈确在她灼灼的目光下,喝了一整碗。
当天夜里,便开始发起高烧。
沈确的身体一向强健,从没有过烧到人事不省的情况。
半夜里她短暂清醒过一阵,发现自己正挂着点滴,人还躺在孟凛家的主卧里,大小姐听见动静进来给她送水,沈确再三叮嘱她不要自己偷偷跑出去,得到承诺,才再次昏睡过去。
再次睁眼,好像已经是第二天,屋里拉着窗帘,身旁坐着一个陌生人。
那人是孟凛家的保姆,叫王姨,她说昨晚她烧得太厉害,大小姐不会照顾人,又很担心,就叫来了家庭医生,先给她输上液,又叫来了她帮忙照顾,自己跑到了次卧去睡。
“她怕自己睡觉不老实,弄到你的手。”王姨悄声说。
“对不住,给您、添麻烦了……”沈确不适应被人照料,很自责。
王姨说:“你可千万别这么想,我好久没见到阿凛了,这还托你的福。”
她照顾孟凛十几年,说起大小姐时,像一个亲切的家人长辈。
昏昏沉沉的间隙,她们偶尔交谈,王姨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起阿凛。
“我们阿凛从小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所以褚总就一直雇着家庭医生,随时准备着。”
“其实我是从阿凛七八岁时才开始带她,她小时候可招人喜欢了,活泼,聪明,又很乖。”
“……她学什么都很快,弹琴啊跳舞啊,就是叫这身体拖累了,初中的时候还发了一场高烧,那真是好危险。好在挺过来了,高中以后,就好得多了,虽然中考被耽误了,但起码能安安生生的坐在学校里读书了。”
“这孩子叛逆期来得晚,可能也是因为身体吧。小时候其实她和褚总可亲了,三岁以前都是褚总亲自带她,养活这么个娃娃可累了,这和有没有钱没关系。对了,家里还留着阿凛那时候写的小作文呢,写《我的母亲》,褚总一直放在书房里,时不时就拿出来看看。”
“我们阿凛……”
“阿凛啊……”
沈确发现,在王姨眼中,孟凛并不是什么大小姐。
而是全世界最好,最可爱,最让人心疼的那个孩子。
睡梦中,那个幻灯片里冰雪可爱的女孩儿好似活了过来,在她身旁,叽叽喳喳笑着说话。
奢侈的躺了两天,沈确感觉自己终于恢复了正常体力。
下床,拉开窗帘,正是个傍晚,房门外有隐隐约约的音乐。
她有些好奇,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不是音响声。
孟凛正在弹钢琴,一首她从未听过,舒缓而温情的曲子,窗外的落日余晖,映照在她侧脸。
“我们阿凛啊……”带着笑音的喃喃,忽然出现在脑海,她的心脏,又开始失速。
一曲弹完,孟凛发现她:“你起来了?”
沈确扶着门框,偏开视线:“嗯,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Tassel》。想学吗?等你手好了,我可以教你。”
“……不、嗯,好啊。”
随着A国人丧心病狂的行动,孟凛终于察觉自己的倒霉,两人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
沈确也愈发习惯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大小姐又偷偷溜出门去。
她前脚出门,沈确后脚就跟了出去。
又是酒吧。
但这回大小姐却没喝到不省人事,才聊了没几句,就匆匆往家赶。
沈确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好在距离很近,她跑步冲回家,好不容易才装作没事人。
结果一开门,迎面就是一句:“沈确,你不觉得、你、你这样不正常吗?”
她心中一突,以为被发现端倪。
孟凛却磕磕巴巴:“情侣…情侣之间,就应该,亲、亲嘴啊!”
情侣间……就应该?
冲刺后激烈的心跳很久都无法平复,沈确想,这是为了任务。
拥抱是为了任务,亲吻是为了任务,躺在一张床上是为了任务。
她的心软,心疼,她抛弃的原则,纷呈的杂念,也是为了任务……吗?
我这样做,是对的吗?
她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沈确不懂爱是什么。
但在相爱的人眼里,爱就像月亮,在每个长夜,高悬于头顶。
意识到它的存在,只需偶然的一瞥。
画展上,那副名为《黄昏》的巨幅油画,浓烈得让人无法直视。
她就像孟凛本身,明艳,耀眼,灼热,她知道她为此熬了多少个夜,知道她付诸的心血。
也是在这个瞬间,沈确忽然明白,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非议,也包括曾经的她自己。
那是被灼伤的人,下意识的防卫反应。
那轮落在掌心的明月,她好像,放不了手了。
“沈确,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想法啊?”
“我的意思是说,呃,我们互相做个参考嘛,你想留在A市吗?或者继续读书?出国?”
“出国也蛮好的,国外更自由,钱的事你也不用担心……”
做什么都好,在哪里都可以,她已经下定决心。
三年,漫长的博弈,终于要结束了。
褚步庭决定在西北某省会城市与上层正式会面,做资料的移交与汇报。
在临行前,沈确接到了临时任务通知,对沈确的来说,这也将是她人生里最后一次任务,她将与褚步庭登上同一班飞机,进行护卫安保工作,等到一切结束,她就会向孟凛说明真相。
如果她肯原谅,她们就继续在一起。
如果她不肯,那这次就换她追求她,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
因为是最高机密任务,沈确这次什么也来不及知会,所有移动联络设备全部需要上交。
她留下了一张卡,里面是她三年间所有的储蓄,或许,也是她们未来真正人生的开端。
谁也没想到,落地机场,迎接她们的却是一场枪战。
接踵而至的混乱、奔逃,丧心病狂的异邦人,还有……怪物。
沈确其实记不清了,在她扑倒褚步庭,子弹穿过她心口的那时候。
她在她耳边,好像喃喃了一句:“不可能……资料…销毁,怎么会……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