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三天之后。
头天晚上, 鲍勃带来了克兰牧师的口信,说他已经找到了售卖银簪的店面。
对此任慈并不意外:那枚银簪的做工非常精致,往全伦敦最好的银店找就是了, 银匠不会忘记自己的杰作卖给了哪个客户。
只是, 她本因为克兰牧师会喊自己过去对峙,却没料到第二天清晨,到访的却不是鲍勃。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文雅又脆弱,任慈几乎没能听得见,还是弗兰肯斯坦第一时间睁开了眼。
这决计不是神气的街头小偷, 任慈提了个心眼,没有立刻开门:“是谁?”
出乎她意料, 门外传来了一道温柔的女声。
“是任慈小姐吗,”对方细声细气提问, “克兰牧师给了我这个地址。”
“……”
披着睡衣的任慈当即清醒大半。
听起来很年轻,这是银簪的主人直接找上门了!
“请稍等,我换衣服。”任慈吩咐过后,即刻转身, 冲到床边。
她抓起弗兰肯斯坦的外套就裹到他身上,同时拿起了围巾。
同样刚刚醒来的怪物,完全没意识到门外状况。当任慈将围巾挂在他脖子上时, 弗兰肯斯坦露出了抗拒的神情。
他轻轻推了一把围巾以示抗议:在家里,弗兰肯斯坦不想戴这个。
任慈:“不行。”
她的语气温和,但不容置疑。任慈很认真地开口:“不能让除了我之外的人看见你的脸。”
这几天过去,弗兰肯斯坦能理解的词汇和语句更多了。
但他还是对任慈的表达感到困惑,那双玻璃般的眼球看着她, 流露出十成十的茫然。
任慈笑着摸了摸他的脸。
白皙的皮肤触感如瓷般光滑,摸起来怪舒服的。任慈心情挺不错:“你长得太美了, 我怕别人看见了,会抢走你。”
这可是实话!
不养尊处优可维持不住这么好看的脸。走大街上被人认出,自然会被这颗头颅的家人“抢”走。
这一次,弗兰肯斯坦抓住了重点。
“美?”他重复了一遍任慈的用词。
“就是讨人喜欢的意思,”任慈解释,“人们会因为你的长相喜欢你、爱你。”
弗兰肯斯坦似懂非懂。
怪物陷入沉思,他的眼睛转开又转回来。极浅的瞳仁里倒影着任慈的身影,弗兰肯斯坦无比认真道:“任慈,美。”
任慈:“……”
可恶,感觉被讨好到了!
随便来个男的,哪怕是帅哥这么说,都有油腻套路的嫌疑。但弗兰肯斯坦心智如一张白纸,别说阿谀奉承了,他连隐瞒说谎都不会。
没什么情话比这简单的两个单词更为真诚。
“技巧高超呀,是吧?”任慈忍俊不禁。
弗兰肯斯坦又没能跟上任慈的意思,他好奇地端详着她。
任慈被哄得心情大好,她用围巾蒙上弗兰肯斯坦的面孔,而后俯身:“忍一忍,就当为了我,好吗?”
说着,她凑上前,轻轻一吻落在了弗兰肯斯坦的额头。
坐在床榻边的怪物猛然愣住。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人性觉醒+2,当前人性觉醒:25。】
他愕然抬眼,流露出受惊般的神情。弗兰肯斯坦本能地抚向任慈刚刚亲吻过的肌肤,浅啄的触感转瞬即逝,只留她的体温和淡淡的碰触。
不理解含义,但弗兰肯斯坦知道,任慈一定有自己的目的。
这是……
看着他疯狂思考的样子,任慈更是开心——几乎能看到弗兰肯斯坦因为思考过度头顶冒烟的特效了好不好!
她几乎没能绷住笑容,趁着他发愣的功夫起身,走到了门边。
然而一切笑意在打开房门、看到一张苍白面容后瞬间消失。
是名年轻小姐,她容貌清秀,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打扮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伦敦东区。
她崭新的衣物因踏着泥地过来沾染上泥点,任慈都要痛心了——光看她衣裙的布料就很是昂贵,更遑论精巧的绣线和做工。
估计这一件裙子,都够买下任慈租赁的一整套公寓。
“你是……”任慈问。
“洛伊斯,洛伊斯·格林,”苍白的洛伊斯拢紧肩头的披风,她眼圈红红,像是哭了一整夜,“克兰牧师拿着我的银簪找到银店,进而银店的老板联系上了我。我的银簪……你从哪里找到的,任慈小姐?”
任慈看着她急切的模样,神情依旧冷静:“洛伊斯小姐,该是我问你把银簪给了谁?”
洛伊斯抿紧嘴唇不搭。
见她的脸上终于展现出警惕,任慈才再次扬起礼貌的笑容。
这可是伦敦东区!
任慈的亚裔面孔,反而成为了保护伞——一名纤细瘦弱的亚裔姑娘,不去华人聚集的地方,反而带着名蒙面男人大摇大摆住在白教堂区,摆明了其中有蹊跷。
没人敢招惹任慈,不代表没人敢觊觎洛伊斯。
有钱人家的小姐独自一人到访,她要么胆大包天,要么是绝望至极。
心生警惕才是对的。
“进来说吧,”任慈温言道,“来点东西暖和暖和。放心,克兰牧师知道你来到我这里,我会为你的安全负责。”
听到任慈这么说,洛伊斯抓紧了披风的领口。
但她迟疑了很久,仍然选择跟着任慈进门。
看来……死者和她的关系很是亲密啊。任慈见她一副下定决心的模样,已经猜到了二人的关系。
只是洛伊斯·格林小姐鼓起的勇气,在看到任慈的家中还有人时就泄去大半。
她的视线触及到高大的弗兰肯斯坦,完全被吓到僵硬在原地。任慈替她拉开椅子,洛伊斯却一动也不敢动,直至弗兰肯斯坦听到声音,本能地抬起眼。
触及到兜帽之下浅到近乎白色的眼眸,洛伊斯瞪大眼睛。
“亚瑟?!”洛伊斯不假思索喊道。
任慈猛然抬头。
她看向洛伊斯,又看向弗兰肯斯坦。
这是谁的名字?
洛伊斯·格林认识这张脸吗?!
任慈怎么预料也预料不到这种发展,她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是啊,洛伊斯小姐一看就很有钱,她认识能长出这种漂亮脸蛋的青年,再正常不过了。
只是……
弗兰肯斯坦在听到洛伊斯的呼喊后,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他只是静静地盯着洛伊斯,见她没有做出下一步的动作,自然而然地失去兴趣,再次垂下了眼眸。
“洛伊斯小姐,”最终打破沉默的是任慈,她谨慎出言,“你认识我的同伴吗?”
“同伴?”
洛伊斯看起来很是迷茫,她的视线不住在任慈和弗兰肯斯坦之间徘徊。
见弗兰肯斯坦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洛伊斯也不确定了,她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背:“抱、抱歉,是我认错了人。”
她八成没认错。
弗兰肯斯坦的这颗头颅有着极其罕见的眼睛——再蓝的眼眸也不见得会有这么浅。能第一眼就喊出“亚瑟”,洛伊斯·格林小姐估计和这位亚瑟相当熟悉。
说不定她认识的,就是这颗头颅原本的身份。
只是现在任慈不能坦白,她不能在事态不明晰的时候暴露弗兰肯斯坦。
知道洛伊斯·格林也许认识这张脸就够了,任慈在心中想,她面上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先说说银簪吧,小姐,克兰牧师给你说了多少?”
提及银簪,洛伊斯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
她也顾不得害怕和警惕了,到底是坐到了任慈拉开的椅子上。
“牧师告诉我说,你是在码头仓库的邮筒里找到了银簪,为什么在码头?”洛伊斯小姐很是急切,“任慈女士,你又为什么在寻找失主?”
“……牧师倒是省事。”任慈苦笑出声,“他什么都没告诉你,是吗。”
倒也能理解。
既然是在银店见面,总不能当着银店老板的面追问命案的事情。克兰牧师找不到与洛伊斯小姐独处的理由,干脆把责任丢给了任慈。
毕竟看洛伊斯小姐和死者的关系……有些打击,受一次就够了。
“克兰牧师埋葬了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就在两天前,这具下葬的尸体遭人盗窃。而我刚好受到其他人的委托,在追查盗窃尸体的事情。”任慈言简意赅解释,“你的银簪,就是死者生前藏起来的。”
洛伊斯的脸色,在任慈第一次说出“尸体”时就发生了变化。
她本就苍白的面孔更是变得毫无血色。
瘦弱的洛伊斯小姐浑身颤抖起来,她痛苦的闭上眼睛,整个人看起来都要崩溃了。
任慈当机立断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金酒,拧开盖子递到洛伊斯小姐嘴边。
“喝一口,冷静一些。”她握住了洛伊斯小姐的手,“你是来寻找线索的,不是吗?”
洛伊斯小姐哆哆嗦嗦开口,她连握住瓶身的力气都没了,还是任慈帮忙倾倒酒瓶。
烈酒呛辣的口感在口腔里散开,酒精的劲头直冲脑门。
这般刺激,叫洛伊斯小姐疯狂地咳嗽起来,但也让她慢慢恢复了平静。
她低喃一声谢谢,呆滞地目睹任慈拧上瓶盖、将酒瓶放到桌面,而后那双通红的眼睛,再次叫泪水覆盖。
“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她捂住脸,痛哭失声,“我、我宁可你是抛弃我了!”
所以,死者叫亚历克斯?
也不一定就是他,毕竟尸体被人盗走了。但这话任慈可不敢现在说。
她放轻声音问:“亚历克斯是什么身份?我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亚历克斯·怀特,”洛伊斯掏出手帕擦拭泪水,哽咽道,“他原本是一名银店伙计。”
能看出来,洛伊斯小姐尽可能地让自己冷静,可她的眼泪如雨般落下,整个人都因为悲痛而不自觉地簌簌发抖。
她的声音也是一样。
“他答应我,答应我私奔,说好了我们去美国,我们可以在纽约开一家银店……”洛伊斯小姐啜泣开口,“可,可是,亚历克斯不想我出所有的钱,他希望自己能攒够开店的钱。在银店做伙计薪水微薄,所以他辞职后,去做了有风险的工作。”
任慈:“……”
好经典的故事剧情,却也很现实。
银店的学徒和富家小姐相恋,没打算骗钱吃软饭,已经算是有出息了。
“我,我只知道他确实赚了不少钱,但,但怎么会,”洛伊斯小姐哭着说,“怎么会……”
任慈一声叹息。
洛伊斯小姐把自己的手帕都哭湿了,任慈只好起身,拿来了自己的帕子。
“亚历克斯在做什么,你知道吗?”任慈问。
“谢谢你,任慈女士。”洛伊斯小姐梨花带雨地接过帕子,摇了摇头,“我只知道他替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算账,说是抽成不少。不久之前我们,我们还见过面,他买了一身新衣服和新鞋子,说这样才能配得上,配得上我……”
洛伊斯小姐说不下去了。
工业革命时期的伦敦的金铺和首饰店,几乎整个欧洲的金融业开端。
银店伙计去给有钱人当会计,倒也不意外。而会计赚钱嘛——到了二十一世纪,依旧是背锅的存在。
任慈觉得,亚历克斯这是替什么人洗黑钱被推出来了。
那被当街捅一刀流血而死再寻常不过,黑吃黑嘛,甚至是警察不管都有了理由。
当然了,这都是任慈的推测。
对于洛伊斯小姐来说,不论怎么样这则消息都是晴天霹雳。
不久之前才与爱人见过面,之后男方突然消失。
估计这阵子,洛伊斯小姐都以为亚历克斯是反悔私奔,要始乱终弃了吧。看她的样子,似乎黯然神伤到了昨天。
结果没想到,她终于得到了亚历克斯的消息,却不是他要分手,而是爱人惨死。
不知道哪个结局更令人唏嘘。
任慈没法安慰她,只能握紧洛伊斯小姐的手,沉默地赠予安抚。
年轻的姑娘,为了自己的爱人哭了许久许久,室内回荡着她悲痛的哭声。
直至洛伊斯小姐没了力气,又喝了一口任慈递来了烈酒。
她的心情总算是平复了一点点,洛伊斯小姐抬起哭肿的眼睛:“你、你刚才说亚历克斯的尸体被盗、盗走?是凶手干的吗?”
任慈阖了阖眼:“我无法确定,但这不是个案,我正在调查这件事。”
洛伊斯小姐紧紧反握住任慈的双手。
“你能把亚历克斯的遗体找回来吗,求求你了,任慈女士,”洛伊斯小姐说着又哭了起来,“我会给你报酬,定金你想要多少都可以。我只希望他能好好下葬,求求你!”
算是好消息吧,起码在追查过程中,又能拿到一笔钱。
只是洛伊斯小姐这幅绝望的姿态,任慈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她郑重点头。
“我会找到亚历克斯的遗体。”任慈允诺道。
兜兜转转,反正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偷走的遗体。
他会和亚历克斯·怀特的新老板认识吗?他是如何选中亚历克斯的呢?
还有洛伊斯喊出的那个“亚瑟”,也会是博士偷走的遗体之一吗。
克兰牧师似乎也很惊讶于弗兰肯斯坦的存在,牧师又知道多少?
但任慈发现,似乎每个相关人物之间都彼此有联系,一个巨大的人物关系网络在徐徐展开。
也许弗兰肯斯坦博士,并非像原作剧情那样,只是个单薄的疯狂科学家。
他又是出于怎样的动机进行调查,进而将所有遗体拼成弗兰肯斯坦的呢。
越是调查,谜团越多。
任慈看着洛伊斯的眼睛,无比真诚地开口:“但你得配合我,洛伊斯小姐,能给我亚历克斯·怀特生前的住址吗?至少我要先搞明白,他在为谁工作、又得罪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