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数次初遇

朝阳昨夜轻拥我

方坞很感谢李振阳的重情重义,也感谢研究爱情好多年的曹畅慷慨分享的那些干货,可凡事想绝知便要躬行,功课做得再多,在真正付诸实践之前,方坞的心里还是没底。

晚上和那两人聊完天回去,到家,方坞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他明白即使学了几招,捕获邓敬骞的心仍旧是一件难事,可也认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至少,曹畅口中反套路的观点令他打开了思路,也令他深刻认识到死缠烂打不是什么好东西,邓敬骞很高傲,对各种缠人的追求早就免疫了。

所以该有灵活的思路,该以退为进,在不一般的人身上就得用点不一般的招。

第二天早上,半个月之前定做的新西装到了,方坞在客厅拆完快递,然后去卧室试穿,打开顶灯认真欣赏全身镜中自己的样子——

三件套,经典的黑色,质感和随便买的那种完全不同,布料很衬肤色,款式显人高,优雅且庄重,看起来像新郎。

新衣服穿在了身上,方坞忽然期待起和邓敬骞新的开始。

所以即使早起上班使人头昏,他也能这样心情大好,拿起手机对着镜子拍了一张,发给为这套衣服倾情赞助了一万块的妈妈,并表达谢谢。

妈妈回复:贵的肯定好看啊,这么贵你想要我也帮你买了,以后就好好工作,少出去鬼混,年纪不小了,该稳重了。

方坞回复语音:“你儿子从来不鬼混好吧?每天都在认真工作。”

妈妈:也就嘴的本事大,去忙吧,我也要忙了。

方坞:嗯嗯,爱你。

妈妈:你不找我要钱就最爱我了。

每个人在有限的环境里总要找到点儿生存之道,方坞的生存之道就是用嘴巴哄家人开心,他虽然漂泊在北京,每天很忙,拿着算不上巨额的薪水,可他没有后顾之忧,即使混不下去回到老家,也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过一生下来就拥有的还不错的生活。

他胆子大又随心所欲,是因为总有人将他稳稳托住。

因此,他不大理解邓敬骞身为一家知名餐饮企业的少爷,还要拼死拼活读书,开律所,起早贪黑地工作,他常常想如果自己有如此优渥的家境,早就一身轻地全世界潇洒去,多谈点恋爱,留个学,坐享其成,等着接家里的班就好。

没苦硬吃不提倡,卷来卷去没意义,反正人最后都要死的——这是他的观点。

十多天前为了追邓敬骞才定做的西装穿上身了,对方坞来说这是个不错的周四的上午,他昨夜醒到很晚,终于从满地碎落的无望和迷思中找到一些希望,他知道邓敬骞很难搞,可没关系,他会再试试。

他会换方法,也会换态度,更不会介意改掉那些被邓敬骞诟病的缺点,彻底换个人设。

他太想证明邓敬骞不是无懈可击了,想证明一个脸冷心也冷的事业男性也会失控,爱上自认为不该爱的人,然后情之所至,覆水难收。

“拿铁不加糖,还要一个牛肉三明治,谢谢。”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方坞总觉得今早出门开始,自己就在引人注目,他打车去公司楼下,买了咖啡和早餐,看表觉得时间还早,就在店里找了个位置等餐,顺便打开手机联系客户,约定今天下午的见面时间。

李振阳发来微信:我看见邓敬骞了,还有他同事,他们在前面排队买咖啡,刚走。

方坞:你公司楼下那家吗?

李振阳:对,红色字母MESH这家,我听见他们说话了,应该是经常光顾。

方坞觉得失算:好吧,早知道我就去那里买了,我今天穿了新西装。

李振阳:如果你真的追到他了,你们就好好在一起吧,不要再搞那些有的没的。

方坞:???

方坞:我现在又不喜欢他,在一起个几毛啊,我也不是要追他。

李振阳:我知道我劝不了你,所以就希望你多想点儿正面的,负面情绪很消耗人,就算你所谓的“报复”成功了,心里也不一定会好受。

方坞:李振阳你什么时候变圣父了?

李振阳:我不是同情他,我是担心你。

方坞:不用担心我,要是报复成功了,我只会高兴,不会不好受。

方坞:但现在不说这个,先找机会接近他再说,曹畅教我的方法,我想了一夜,在想怎么用。

李振阳几乎彻底妥协:行,你自己决定了就行,要帮小忙跟我说。

方坞:我都二十多了,相信我好吗?你是不是我好朋友?

李振阳:嗯,是,我相信你会想清楚。

从谋划在电梯的初遇那天算起,到今天已经有大半个月了,方坞的坚持最终战胜了李振阳的阻拦,李振阳觉得自己不是太过善良,而是无法理解方坞的那种“计较”。

他不再试着说服他,而是选择从此尊重他人命运。

过了会儿,方坞又发给李振阳一行字:我打算以后每天都去你公司楼下买咖啡。

李振阳:行,欢迎。

方坞:真希望他哭着求我爱他啊,md老子昨晚上想这个场景想了八百遍,但再想一次还是爽得不行。

李振阳:我靠方坞你……无敌了。

方坞:什么无敌?

李振阳:无敌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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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五天以后,气温持续下降,也迎来十月份的最后一天。

外出开会的间隙,和同行的王裕一起吃盒饭,邓敬骞一走神,脑子里猛地浮现那晚在何钦家谈起方坞的场景,何钦没有明说,但邓敬骞还是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看来邓律是在他面前吃亏了。”

这句话意思模糊,能从相反的角度做不同的理解,可是结合邓敬骞的前一句,便能得出何钦那时具体的意思,他觉得邓敬骞所言“长得人模狗样,但不像会干人事的”是嗔怒,top会嗔怒吗?很少。

何钦很惊讶邓敬骞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也有些暗自玩味,很含蓄地把“被睡”说成“吃亏”,然后等待他抬头,看向他的眼睛。

邓敬骞反应过来之后,眼底闪过慌乱。

后悔了,持续后悔,他想,这座城市里那么多年轻漂亮的男人,比方坞讨人喜欢的不在少数,而体贴的、心仪的、会哄人开心的也不是找不到。

自己那天晚上真是太不过脑,居然被他的外表迷惑,还同意了他在上面。

上下没关系,可是反复地想到被一个涉世未深、自大狂妄的小男人意淫过,甚至用身体满足了他,邓敬骞胃里就有点翻江倒海,他难以想象自己在对方脑子里是什么模样,以及将留下多久的印象。

即使早就决定不再为那晚纠结,但到了现在,吃饭并走神的间隙,邓敬骞还是在期待方坞失忆。

他甚至开始承认自己没输,可也没赢,方坞死猪不怕开水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得到那晚就是赚到,还可能拿去在酒桌上、床上吹嘘炫耀,可是自己呢?

邓敬骞很少愿意向男人表达真实脆弱的一面,哪怕只在床上也不行,睡过他的人屈指可数,被他睡过的倒是有几个。

怎么居然……

和王裕面对面坐在会议室吃饭,邓敬骞忽然开始叹气,觉得嘴巴里的菜叶越咀嚼越苦。

他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领带,放在了旁边椅子上的西装外套上,端起纸杯喝水,继续吃饭,夹了几粒米一起嚼,企图冲淡口腔里微涩的青菜味。

何钦那天的话和眼神继续回荡在脑子里。

何钦没有恶意,可他的反应提醒了邓敬骞,让他从某种局限的虚幻中忽然醒来,具备了一点旁观者的视角,从而发现自己在和方坞的关系里并不完全清醒、占上风,而是从一开始就被迷惑了,导致往后几小时内总在不断地做出不理智的决定。

方坞却……一开始就在成功,得了便宜还卖乖,爽了还想再爽,歇斯底里,贪得无厌。

这时,王裕帮邓敬骞打开了盛水果的盒子,邓敬骞回过神来,说:“谢谢。”

王裕看他脸色不好,问:“邓律,不舒服吗?还是觉得这菜不好?”

“没有,想到了烦心事,”邓敬骞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拿起外套穿好,再拿起大衣,说,“我去楼下透透气,吃好了,你慢慢吃吧。”

王裕愣了一下,点头:“行。”

邓敬骞去了楼下透气,顺便回手机消息,对于那晚他不是难忘,只是在事发许久后又发现新的不适,然后反复懊悔,反复复盘。

他想,如果不是何钦那天那句话,自己肯定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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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偌大,两个人断联后偶遇的概率很小。

可有些时候,偶遇也不是很难,尤其当方坞经常光顾道呈律所楼下的MESH咖啡店之后,那种偶然就变成了“迟早”。

可在邓敬骞看来,这是一条令人反感的磁场定律——你越不想看见谁,就越容易偶遇谁。

又几天后的工作日上午,晴天有阳光,但微风,很冷,邓敬骞在咖啡店里看到了方坞,看见他穿着一套样子很不错的西装,搭风衣,正在柜台前取餐,和他的同事一起。

接着,方坞转过身正好看见邓敬骞。

可他的视线没从本就瞩目的邓敬骞身上收回,也几乎不停留,而是很平静地掠过,不带有痴迷,也不带有憎恨,像是恰巧看了一眼陌生人,内心没有波澜,所以神情上言语上都不给予评价。

邓敬骞尚在反应之中,取完饮品的方坞已经和同事推门走了出去。

“邓律师,我还是给你点一杯这个?要别的吗?”旁边的陈晓雅给邓敬骞看电子菜单。

“我来吧,我请你喝,”邓敬骞去了柜台点单,并对陈晓雅说,“给你来个吃的吧,要吗?”

陈晓雅抱着电脑:“不要,我早上吃包子了,要咖啡就行,谢谢邓律师。”

邓敬骞:“不谢,找个地方坐吧,对一下今天的事项,我不上楼了,直接去那边公司,剩下的活儿你今天看着干,就我跟你说的那些。”

两个人找了个在窗边的空位坐。

陈晓雅打开电脑,顺嘴说:“刚才那边有个帅哥,穿黑西装,你看见了吗?好帅真的,皮肤特别白。”

邓敬骞语气忽然很严肃:“工作时间就该认真想工作,而不是想帅哥,怪不得昨天又犯错,最近说过你很多次了,你注意点。”

“对不起,对不起邓律师。”

陈晓雅并不是什么资深职场人,而只是个听人差遣的小年轻,邓敬骞很少发火,但一发火就很吓人。

女孩次次被吓到,这次也不例外,她立刻噤声,把头低了下去。

“抱歉,过去的事不应该提,”沉默了一阵后,邓敬骞却又道歉,解释,“最近太忙了,有点烦躁,别介意,咱们说正事吧。”

惊魂未定的陈晓雅只能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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