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后乘车二十多分钟,回到住处,邓敬骞看到今早换下的那套西装已经被家政人员除过尘、熨烫好,挂在了衣帽间的柜子里。
他很难避免地又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于是没来由地烦躁,边想边单手解开领带,丢在换鞋凳上,然后开始解外套的扣子。
手机响了,他开免提,边脱衣服边接电话。
“敬骞,在忙吗?打搅了,能不能听得出来我是谁?”是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也就三十来岁,音色温柔通透,入耳舒适,语调节奏什么的也都不错。
不是方坞,邓敬骞缓缓松了一口气,对通话那头说:“不好意思,我这边没有存你的号码。”
“何钦,”男人说,“我是用另一个号码打给你的,上次在研修班时间匆忙,都没来得及坐坐,最近事情少了一点,所以想着打给你。”
“哦,何总啊,”脱掉外套和马甲后,邓敬骞卷起衬衣袖子,拿着手机走出衣帽间,向电话那边的人寒暄,“我正好也打算联系你,可以啊,咱们约个时间,就看何总你了,我这边没什么特别紧急的事,肯定是有时间的。”
对方:“这星期吧,今天周四,明天晚上怎么样?”
邓敬骞接了一杯温水边走边喝:“行,我明天早点结束,八点后都有空。”
“可以,”何钦浅浅笑,说,“对了,我儿子最近总是说长大了想当律师,我告诉他有个邓叔叔是很厉害的律师,还给他看了你的资料,希望他能向你学习。”
“那把孩子也带上吧,”邓敬骞强压着内心的震惊,“不过没想到何总已经有孩子了。”
“不带他,他还要上画画班,在家和阿姨一起吃。我不像有儿子的人吗?是因为我……看起来很年轻?”何钦依旧温润如水,甚至将每个字的发音都处理得很合适,他笑,说,“他已经七岁了,很可爱,就是听力有点问题,还在康复的路上,是我几年前收养的。”
邓敬骞:“原来是这样,何总你真是有大爱的人。”
何钦:“我还没结婚,有了孩子之后的感觉很不一样,虽然没有血缘,但感觉他就是我的家人。对了,我想,你不用叫我何总,咱们是私人交情,是朋友,所以叫我何钦就好。”
邓敬骞点头:“好的,何钦。”
何钦:“敬骞,你有女朋友了吗?”
“没有,我单身,很忙,没什么时间谈感情,你呢?肯定比我强很多吧?”
邓敬骞觉得这是一场“入室抢劫”的友谊,他一边交谈,一边回忆与何钦在工程法务研修班相识的经历,仔细算来,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何钦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在一家工程企业任高管,为人有亲和力,面庞清俊,很儒雅,而邓敬骞对他的印象很片面,只停留在在班期间总计不到两个小时的交谈当中。
两个人虽然性格不同,但节奏趋近,有点合拍,所以应该会成为能够深交的朋友。
何钦也评价起自己的感情状况:“我不强,强什么啊?到了三十五岁,‘悸动’这东西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你应该也了解,干工程迟早要被工程干掉,每天都心累,只想着早点退休,回老家躺着。”
邓敬骞笑了:“你真是……很幽默,干工程多好啊,你看你,越干越年轻,看着也就二十多。”
何钦也笑:“会吗?不会吧,但我这些年变化确实不大,我那些同学见了我,说我大学就长这样,我说那可能是年轻的时候就很老吧。”
“当然不是,你现在都不显老,更何况当时。”
耳朵听着电话,坐到了餐桌前开始吃饭,邓敬骞暂时地忘记了被方坞纠缠的事,通话又进行了五六分钟,两个人道别,挂断。
室内陷入安静。
邓敬骞打开手机选了个歌单,在起居区音响上播放,一方面是继续转移注意力,同时也能够放松身心。
可听着听着,他还是控制不了自己,以批判的态度再次回忆起了昨晚的事。
昨天晚上过得到底怎么样?即使只告诉自己,邓敬骞也很难简单回答,他其实不是个多么热衷one night stand的所谓成功人士,更不是什么年轻放纵的玩咖,对于“看到一个称心的人就约他开房”这件事,他做起来也绝非熟练的。
不过作为三十多岁的社会经验、情感经验都丰富的成年人,他能够迅速地做出“想要就去得到”的决策,并对此负责。
昨天晚上过得其实一般,但也绝不会差到过分,虽然方坞只管讨伐和索取,有点生涩,但能够确定他不是一个完全没有那方面经历的人,邓敬骞会想,哪怕肉体上有些不适,也能被正面的情绪抵消掉。
漂亮的脸蛋,年轻的躯体,都能带来正面的情绪,并且,至少在巅峰时候那短暂的几秒里,邓敬骞是愉快的。
只不过,除了床笫之上品质波动的给予,方坞这人好像不剩下任何可取之处。他轻狂幼稚,不上进不绅士,没有大人样子,脑子里大概只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事——在邓敬骞这里,这样的人是不能深交的。
无论是恋爱还是交友,邓敬骞都欣赏有目标、有野心、有规划的人,觉得和他们能够共鸣,生活习惯上也没有太大冲突,他也一直认为,太悬殊的爱情不会存在,两个人可以共度余生的前提是都足够成熟、关系平等、能契合、能很登对地站在一起。
至少看起来要般配。
而不是大眼瞪小眼,话不投机,被睡两次还要搭进去酒店房钱、升房费用、套钱。
有正向的回报吗?
有吧,一袋M记早餐,不过自己没吃,所以不算。
叹了一口气,邓敬骞把盘子里的青菜夹进了碗里,听着音乐,继续进食,继续咀嚼。
他想,方坞肯定还会再来的,自己这不是撞上桃花运了,而是鞋底粘上牛皮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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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才八点多,邓敬骞就在律所门外遇到了方坞。
邓敬骞远远地看见了他,装作不认识他。
而他呢,满脸怨念地看着邓敬骞,眼底又满溢包不住的荡漾,随后几步迎了上去,说:“邓律师,这么早?每天都这么早吗?”
“不要再来了,我不认识你,”邓敬骞的情绪没什么波动,站在刷脸机前,说,“也不要企图在这里搞出点儿什么动静,提前告诉你,没用。”
方坞:“你不会以为我想在你律所闹事吧?怎么可能?我不是那样的人,我——算了不说了,这是给你买的早餐,还有咖啡,换了一家,味道还行。”
“不要,助理帮我买了,”邓敬骞今天穿着一套暖调的浅色西装,拎着包,外套搭在胳膊上,看上去别样斯文,玻璃门在刷脸后自动打开,他抬脚进去,头也不回地说,“回去吧,干好自己的事。”
方坞只好转身下楼,边走边给李振阳打电话。
“怎么了又?我才醒,”李振阳正躺在出租房床上的被窝里,语气痛苦地说,“方坞我求求你……你嫌昨晚打电话诉苦到两点多折磨我还不够是吧?你放过我真的,我可以帮你跑腿,帮你出招,帮你干任何事,但请别再来打扰我睡觉。”
方坞:“给那谁买了咖啡,他不要,送你了,我放你公司门口,A0023,上班记得拿。”
李振阳的气稍微消了一点,叹息:“那肯定好啊,省得我自己花钱了。”
方坞:“嗯,就这样,你忙吧,我先去公司了,今天早点儿去找客户。”
李振阳:“别挂,你等一下,你不会真的受了情伤吧?睡了一晚就爱上了?我觉得你从昨天到今天,不好形容,就是特别反常。”
“肯定受伤啊,谁能不受伤?我心都碎了,”方坞走步梯到了李振阳公司,把东西放在了门口的快递包裹旁边,然后去等电梯,说,“可是他真的很迷人啊,吃过肉的人才更馋肉,你懂吗?”
“懂,懂,昨晚上说过八百遍了,”身为直男的李振阳也是无奈,连忙用认可来堵他的嘴,说,“我特别理解真的,人总有上头的时候,都这样,我先起床收拾了,你去见客户吧。”
“我不是上头……算了,你忙,挂了。”
又一次尝试靠近,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方坞很委屈、很难过、很受挫,他到了公司,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打车去见客户,脑子里想的全是邓敬骞刚才看向他的眼神。
怎么说呢?不像是对待厌恶的人,而像在对待陌生人,目光中没有多余的情绪,似乎是在说:睡过一次又怎样?除了那晚,别的什么都没有,所以别妄想了,我根本不上心,除了你出现的时候,我没有一秒钟会记起你。
冷落和蔑视存在,可却都难促使方坞戒掉对那个男人迟发的瘾,几番遭遇那般对待,他还是会在想起那个男人的时候心跳加速,认为哪怕只是一个在玻璃门后快步离去的背影,也是完美且勾人的。
男人身体挺拔,略瘦,也坚毅,整个人看起来是韧的,说话是,看人是,走路也是。他有一双泛冷的手,手上的皮肤很细腻,指头修长,手腕里侧的香气和他穿着衣服时飘过来的香气一样。
追他肯定很难,但再难也不会是这样几乎无路可走的情况,况且,现在还没到考虑难不难那步,因为闹了半天,两个人的关系还卡在加微信这个基础步骤上。
很没劲,方坞想,笃定一滴不剩了,幻想全都泡汤了,那晚发生的一切似乎变得无凭无据,不像真的,像是臆想出来的。
这是个周五的早晨,方坞正与挥之不去的愁绪共存,后来在网约车上,他打开手机前置镜头,开始审视自己的长相。
然后怀疑自己其实很丑,现在看到的完美颌面、高鼻梁、桃花眼都是过度自信的产物,是幻觉。
好一阵的纠结后,他又疑惑,在想,这年头年轻漂亮都不管用了吗?他猛然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西装,考虑起是不是该换件更贵的。
邓敬骞的那些衣服才能称之为正装啊,自己和李振阳穿的这种顶多叫工作服,人是衣服马是鞍,或许换套贵点的衣服,人就变得有魅力了。
如果买套衣服能换来和邓敬骞更进一步,那必然很值。
想了想,方坞打通了自家老妈的电话,一张口就是:“喂,妈,忙不忙?我想买个东西,能不能给点儿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