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世纪婚礼(PART4)

庸人之罪

世纪婚礼(PART4)

凌存真想了想,说:“没印象。”他嘀咕道:“我在海龟岛出外勤,那得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也就四年前!”费薇儿比了个手势,笑着弹了下他的额头,凌存真眯起了眼睛装痛,费薇儿嫌恶地瞪了他一眼,却又欺身靠近他,伸出手轻轻摩挲着那先前被她弹过的皮肤。

Omega的手掌比其他人种都要温暖,柔软,这女舞者Omega的眼神还比任何人都要温柔,深邃,她问道: “要怎么做,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让自己被你记住?”

凌存真抓住她的手亲了一大口:“这样做就行了。”他一把揽住费薇儿的腰把她放倒在了床上。费薇儿在空着踢着腿大笑,凌存真松开了手,爬起来些,背靠着床头,想起来些海龟岛上的事情了,遂问她:“你说的是那种很荒谬的人和野兽打架的表演?”

海龟岛是格拉王国的一个离岛,灯红酒绿,赌场林立,大街上充斥着形形色色在本土不合法的娱乐。费薇儿所说的“驯兽表演”就是其中较受欢迎的项目之一。表演者们通常被称为“驯兽师”,一般由一些因为种种原因穷困潦倒,只能出卖一身蛮力的Alpha担任,他们会被关进笼子里和一些真的猛兽待在一块儿。那些猛兽要么处于一个极度饥饿的状态,要么领地意识极强。

他记得他在这些驯兽表演时押过注,赢了不少钱,也记得钱都拿来给费薇儿买钻石脚链和订制舞裙了。可要说“好像变了一些”的李斯恒也好,李穆也罢,他全无印象。他不太记人的长相,尤其是那些无关紧要,长得又实在毫无特色的人。这个李斯恒要是有一张丑陋得惊世骇俗的脸,他可能还能对他有些印象。

费薇儿这时趴在了床上,和他道:“所以说他是投身公益事业嘛,这还不够慈善公益的啊?随时随地都有献出生命的可能,就为了逗别人一乐!”

她一挑眉,眼色神秘了:“所以……真的不是奉子成婚?”

凌存真把烟灰缸抓了过来,放在了两人中间,吞云吐雾:“你知道我们在讨论谁的女儿的肚子吧?”

费薇儿一吐舌头,举手投降:“我错了,格拉王国最大的流氓头子怎么可能因为女儿的肚子被个一穷二白的臭小子搞大了就随随便便让她和人结婚?”

她又很费解:“那老头子看上这个女婿什么了?你知道的吧,这军衔还是他最近给他弄的。”

凌存真对这个话题实在兴趣不大,敷衍道:“我不知道啊。”

费薇儿一笑,捏住他的鼻子拧了拧,凑近他一闻,道:“你喝酒啦?”她一眨眼睛,捏着嗓子拿腔拿调地说:“心情这么差啊?你真这么喜欢李星迪啊,没看出来啊?”

凌存真笑出了声音:“你的意思是,我因为李星迪结婚了,心情不好,然后我心情不好的表现就是喝酒?”他回忆了番:“我和你喝过那么多次酒,我心情不都很好吗?”

费薇儿坐了起来,很是认真:“就三次!”她掰着手指依次清点,“第一次你喝了两杯香槟,然后就吐了,我以为你装的,我从没见过酒量这么差的Alpha,第二次喝了半杯威士忌,你就昏了过去,第三次喝龙舌兰,三口你脸色就变了。”她摇晃起了脑袋,再次强调:“我真没见过酒量这么差的Alpha!”

凌存真还笑着:“那格拉王国最大的流氓头子和最狡猾的投机主义者请我喝酒,我能拒绝吗?”

他转移了话题:“可能他们军营里实在太无聊了,逢年过节的时候很需要有人表演表演余兴节目。”

费薇儿扑哧一笑,朝他挤眉弄眼:“干吗,你巴不得他被老虎狮子咬死?”

凌存真无奈地摇了摇头。费薇儿趴在了他身上,压着他,很近距离地盯着他追问:“什么意思?摇头是什么意思?苦笑是什么意思?你不喜欢李星迪?那你还老是和人一起出去吃饭逛公园?”

凌存真顺势将手搭在了费薇儿的后腰上,垂眼看着她说:“我喜欢她是个Beta,不会总像狗一样到处乱闻。”

费薇儿听了,眼睛马上瞪大了:“说谁是狗呢?”她搂住凌存真的脖子就咬,凌存真张开手搂住了她,费薇儿并没真咬,而是将脑袋埋在了他颈间。两人搂着躺在了一块儿。

费薇儿又说:“那你不喜欢我咯?”

“我怎么不喜欢你?”凌存真亲了亲她浓密的头发。

“那干吗不和我求婚?”

凌存真苦恼道:“我以为你是自由自在的鹰,原来你也想当被困在兹堡里的金丝雀?”

费薇儿咯咯直笑,推了他一下,坐了起来,往窗外望去。她关了屋里的灯。

烟花还没放完,越放花样越多,有在天上开出玫瑰花样子的,有好像一大树梨花的。凌存真将双手搭在了小腹上,无精打采地又打了个呵欠。费薇儿转身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她伸出手在他身上描烟花落下来的影子。

她显得有些落寞。

凌存真的手跟着她的手指在自己的身上划起了不知所谓的圈子。费薇儿埋怨地瞅了瞅他,可更多的是无奈。她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抬起手,将烟送到嘴边。她说:“你睡吧,我不吵你了。”

不知疲倦的烟花也在这时休息了。

“哥?”

凌颖的声音传了进来。

凌存真今晚可再不想应付什么人了,就算是家人也不行,加上酒精开始上头,他现在只想睡觉。他就一骨碌从床上起来,爬进了一只堆着衣服的更衣箱里。费薇儿过去拽出一条连衣裙的上半截挂在箱子外头,阖上箱盖,给他留了道缝。

凌存真蜷起身子躺在了木头箱子里。烟花表演好像又开始了,凌颖好像进了屋来找他来了。

可妹妹略显幽怨的声音也好,烟花炸开的声音也好,都离他很远了。他闭上了眼睛,将自己包裹在Omega舞者沾染着辛辣甜腻的街头食物气味的衣服里。这不是兹堡会出现的气味,他的父亲追求食物的本味,继母认为嗜辣、喜甜是缺乏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低贱平民为了适应本地湿热的气候而发展出来的基因里的偏好。他们不喜欢这些,抗拒这些。而他也不喜欢兹堡,从小就不喜欢。

小时候,白天,他总能听到凄厉的叫声从母亲的房间里传出来,到了晚上,他发现仆人们在院子里掩埋鸟类的尸体。

他们都说他的母亲生吃鸽子,乌鸦,麻雀,她的嘴里总是塞满了生肉,手上总是沾满了羽毛。她是疯子。

想到这些,他突然想念起了N联盟。他很想回去。但是父亲已经帮他请了三天的假,贸然回去,只会激起流言蜚语。

他最想念的就是N联盟的爱德华小镇。那是一座距离他工作的大使馆两个半小时车程的小镇,静谧偏僻,人迹罕至。他在那里的翡翠湖边有一间木制小屋。他亲手盖的。

翡翠湖的湖面一年四季都很平静,波澜不惊,仿佛一面镜子,倒映着周边的树林山色。不知道为什么,三年前他第一次去到那里,就感觉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前所未有的平静。而且爱德华小镇上多是一些心思单纯的本地农户,别说认出他来了,对他异乡的身份也毫不关心,他们只关心土豆的收成,种牛的单价,见面时除了友善的问候,就是拉着他闲扯几句“你这栅栏早晚得塌”,“你这屋顶我一定得找时间帮你看看”这类的闲话。他喜欢听他们数落他糟糕的木工手艺。爱德华小镇可以说是他选择留在N联盟的最主要的原因。

更衣箱再次打开时,凌存真发现自己已经上了一辆火车了。火车一路往北去,费薇儿打算在边境换车,去往贝叶国。她看凌存真爬了出来,笑着塞给他一件貂皮大衣。那是刚才路过她的车厢的一个爱慕者送的,他是一个皮草商人,上北边贩货去,没想到会在火车上和费薇儿偶遇,便热情地邀请她去自己的车厢挑选几件货品。她挑了一男一女两款皮毛大衣。

火车上温度适合,凌存真就把大衣垫在了座位上靠着,他们早已经离开了王都大区了,正在一片多隧道的山区穿梭。望着远远近近的山景,凌存真忽然想起,他认识的一位目前正在格拉王国常驻的N联盟大使说过,在格拉王国北部多山的地区,有个叫杜马郡的地方,地理风貌神似爱德华小镇。大使的出生地离爱德华小镇很近,出使他国后,无法回到故土,就只好每年利用短暂的新年假期去杜马郡待上几天,以慰乡愁。

于是,凌存真在下一个停车站和费薇儿分了手,他在火车站打了好几通电话,辗转联系上了那位大使,大使叫做拉里·史密斯,人恰好还在杜马郡度假。听说凌存真要来,激动不已,马上为他安排好了行程,并约定,等他到了杜马郡,两人共进晚餐。

作者有话说:

这周末没有更新,下周一见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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