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的阴雨天,让她们行进的速度变得很慢。
改装后的老头乐里程虽然增加了,但满载车重造成的额外耗电又抵消了这部分。
国道上的路况也远比省道乡道更糟,三不五时就会遇见翻倒的大货车或是连环相撞的铁山把路堵得死死的,单凭人力根本清不出来,只能绕路。
绕来绕去,就连沈确也迷了两三回路。
电量的消耗远超预计,沈确不得已开始“偷油”。
地下停车场,孟凛负责望风,沈确负责砸窗。
有被响动吸引来的丧尸,孟凛就用扳手敲晕拖走。
她发现沈确这人看着挺像是无产阶级的忠诚斗士,偷东西的时候竟然也很挑剔,一般的停车场她还看不上,专门要找这种高档小区。
刚把几只丧尸扔到楼梯间里捆在一起,回来就看到某人正在一台迈巴赫边上,奋力挥舞撬棍。
八十!八十!八十!
孟凛倚柱,转着扳手:“啧啧啧。”
沈确瞥她一眼:“累了可以休息一会,这里丧尸不多,我能应付。”
话音刚落,玻璃窗应声而碎,沈确拉开车门,打开油盖。
孟凛继续咋舌:“你好,仇富。”
戴着三层口罩,埋头抽油的沈确:“……?”
“这种小区里的丧尸少,越是豪车的车主对油品越挑剔,同样过期的油,这些车里过滤后能用的可能性相对更大一点。”
沉迷于偷车游戏的孟凛,刚以猛虎下山之势偷袭了一个保安丧尸,紧脏,刺鸡,超有趣!
“你刚,说啥?”她骑在保安胸口,邦邦挥拳,扭头问。
默默提起满油塑料瓶的沈确:“没事了。”
偷回来的汽油需要过滤静置等待分层,她们就顺便在小区里落了脚。
房子在二楼,门没关,两梯一户的设计,成功分流了丧尸,入住过程简直比在村里还要丝滑。
“还不错。”孟凛参观了一圈,给予点评。
四居室的大平层,还带开放式的大阳台,原来的住户是一家五口,爸妈女儿和老人,打理得井井有条,阳台上养着许多花,落地衣架还晒着被子,到处摆放着家人的照片。
沈确关上橱柜,手里拿着仅有的两个番茄罐头一包意面,路过时看了眼冰箱门。
双开门的冰箱上贴着许多旅游纪念品冰箱贴。
还有一小块黑板,写着今日份菜系,字迹可爱。
腐烂的气息从断电的机器缝隙中渗透出来。
客厅,孟凛正试图坐进小孩姐的电动法拉利车里,还有半个屁股怎么也塞不进去。
这家人走的时候很匆忙,衣柜几乎是满的。
女主人的身材和孟凛差不多,但穿衣品味天差地别,丧尸在堆起的衣山前皱眉:“好多luluorange!”
大小姐生前几乎不去健身房,也不喜欢穿运动装,和沈确不一样,她可是白富美御姐那挂的!
沈确的衣服更难找,她是北方人,一米七九的个头,四十一码的鞋。
以前孟凛每次给她买衣服都得让SA从外地调货,偏偏她又很壮,一些奢侈品牌的衣服标定的身高穿在她身上绷得像华丽版木乃伊,给大小姐留下了极差的购物体验。
好几回气得她半夜给品牌总部发投诉邮件——丫有病吧,你们的客户是女人不是女干尸,设计师是什么活在童话城堡里的矮人裁缝吗?自己看看肩宽和腰臀比呢?到底谁穿上能休闲?多缝几个口袋是会死吗?女人的裤袋也是要装手机的好吗!
沈确把翻乱的衣服一件件叠好归位,孟凛忽然进来,提着个装快递的大口袋。
“你们在家,等我!”
说完就像个准备去分发礼物的圣诞老人,留下一道苍老却伟岸的背影。
沈确收拾完衣柜走到阳台,就看见小区里一个与众不同的丧尸在不同单元进进出出,每次出来那口袋就满一点,然后站在岔路口,指指点点嘀嘀咕咕。
掏完你家掏你家,再掏你家……噢,你家已经掏过了。
天色彻底沉黑时,房门被敲响。
沈确开门,迎面便被塞了个大口袋,孟凛喜滋滋地推着口袋往里挤:“快,快,关门!”
葫芦“喵”了一声出来看热闹。
“好多,电子锁,打不开。”
孟凛一屁股坐在地毯上,如数家珍地往外掏东西:“这套,你的,这,我的。”
她给沈确找了套老头鸟,自己则是夏威夷度假风,除了衣服外,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什么手冲壶,大力水手的花盆架,史努比手摇灯,全新的护肤品彩妆,洗浴用的各种,一把乌檀木软毛浴刷,一堆香薰蜡烛,半打广式鲍鱼罐头,两瓶香槟,两提易拉罐可乐,一只玻璃杯,两只ladudu的大公仔,还有一大盒乐高高积木。
“你不会准备……”
孟凛一挥手打断,听我给你说:“杯子,KAGAMI,一万三。”
“这个,黑绷带,你抹脸。史努比,转尾巴,看,亮!”
经过她的解释,每样东西似乎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不可错过的昂贵价格。
孟凛把暂时没用的推到一边,餐桌点上香薰蜡烛,她们面对面坐,空椅上放着大公仔。
餐盘里倒进两个鲍鱼罐头,拿起一瓶香槟,晃晃晃,“砰——”,浪花般的泡沫顺着瓶身洒落。
澄黄的酒液倒进水晶杯里,桌面倒映着如梦似幻的火彩。
原只是一顿很普通的晚饭,沈确带着用木屋剩下的面粉做的馒头,打算用番茄罐头对付一顿。
却没想到隆重得像在过一场特殊的节日,她伸手摸了摸公仔的脑袋,柔软又扎实。
孟凛还在絮絮叨叨,说本来还想找猫粮什么的,但是住低楼层的都没养宠物,还有一家一看就是年轻人装修的房子,客厅弄成了电竞室,一面墙全是手柄,还有那种赛车模拟仓,只可惜没电。
以前孟凛也总是很在意这种仪式感,她觉得那是穷讲究,铺张浪费,很排斥。
可就在蜡烛点燃的那一瞬间,她确实感到心里也像烧起了一捧噼啪的火焰。
过去的画面,在火中翻页。
注意到沈确的沉默,孟凛看过去:“咋了,铁子?”
必须承认小说朗读确实对丧尸练习口语帮助很大,但末世小说主角可以不可以少些东北人?
“……”短暂的矫情烟消云散,沈确:“没,就是觉得好像又被你包养了。”
孟凛瞪大眼:“啊,啊?”
怎么组织连这种细节都给植入了?没必要吧!
丧尸心里一虚,叭叭的死嘴立刻闭上,生硬地说:“咱,呃,晚上一起,拼乐高高?”
孟凛拿回来的是一盒埃菲尔铁塔,一人一尸都没有拼积木的经验,本来只是想当个消遣的,没想到硬生生熬到了半夜。
第二天直到中午头,一家三口才带着重新整理的行李再次出发。
那座埃菲尔铁塔和大力水手、ladudu公仔们一起,留在了客厅里。
有了这回经验后,孟凛彻底爱上了这种探(入)索(室)冒(抢)险(劫)的体验,沿途经常让沈确停下来,也不嫌爬楼费劲了,感觉就像是开盲盒,每次开门都是进入不同的人生里。
有的是外卖员,也有嘟嘟打车的司机,还有一开门就能把丧尸吓到跳脚的米奇妙妙屋。
最有趣的是一栋小镇上的平房,位置挺偏,能找到门纯属是意外。
本来好好开在路上,后座的葫芦也不知道看到什么,忽然从车窗跳了出去,吓得一人一尸赶紧停车去找。
好在小镇上丧尸不多,很多都是老人,变成丧尸后腿脚也不太利索,但是追起人来反而更可怕了,像是暴躁老奶和疯癫老头。
然后她们钻进巷子,看见一栋盘绕着满墙花草的平房,门前挂着牌子:姐妹养老院。
葫芦逮住一只硕大的老鼠,大到和一只普通的猫一样,约莫着有六七斤重,正蹲在姐妹养老院的院子里,她们便走了进去。
和所有农村平房的格局相仿,只不过重新做了装潢,用鹅卵石砌起小花池,中心一颗很大的金桔树,木窗刷着白油漆,屋檐下垂一串木风铃,还有半架还没搭好的秋千。
推开门,迎面是一面牛油果色的墙侧面则是奶油白。
能看出来刚开始墙面还刷得不太平顺,后面就越刷越好了。
小碎花布的窗帘,各种捡回来重新上漆的老家具,一整排的猫爬架,还有一架钢琴。
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但她们很有默契的同时决定,今晚要在这里过夜。
这几天葫芦跟着她们没享上一点福,宠物店很少开在人少地方,她们的小老头乐又扛不住丧尸冲击,根本不敢往市中心开,就只能四处打秋风,逼得猫自己都得出门捕猎。
沈确找到了储物柜,最底层摞着好几排猫罐头,还有两筐满满的猫零食。
平房里有四个房间,一间空置,堆着花盆木头之类的杂物,另外三间布置各不相同,孟凛猜这个养老院里原先住着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孩子。
一个喜欢玩儿音乐,一个喜欢做饭收集杯子和各种厨具餐盘,还有一个喜欢看书。
猫咪们更爱待在喜欢读书的那个女孩的房间。
柜子,桌子,椅子,地面,床头,能摆的地方都摞着书,摞成一座高低错落的纸制世界。
也因为到处都是书,边边角角的猫毛完全无法打扫,窗户一打开,简直七月飞雪。
孟凛“呸”一声,抹了把脸,搓下好几根卷成条的猫毛。
沈确正在喂猫,几本书“啪”的放上桌,扭头便笑了笑:“刚在猫窝里打滚了?”
居然还笑她,不知道来帮忙!
孟凛胡乱在自己头上抓了几把,沾着满手猫毛就往她脸上抹:“你也,别想跑!”
打闹完了,孟凛托着下巴,看窗外的一点点变成深红的晚霞。
“哎,希望,她们没事。”
经过这么多天,她好像才终于消化了‘人类要玩完了’这件事。
从好处想,人类也和恐龙一样,不会一下子玩完,起码还要经过很多很多年,这期间说不定就会有转机,从坏处想呢,未来整个地球上,有可能只剩下她一个还会思考的丧尸,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餐桌正对着,是一面涂刷得很粗糙的大白墙,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有正儿八经的水彩画,也有蜡笔彩笔的抽象卡通,五彩斑斓,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
孟凛看着看着,突然说:“想我,妈了。”
接着才反应过来:“呃,我是说,每个人,都有妈的。”
沈确知道孟凛想的人是谁,她只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妈妈,对褚步庭则一直是直呼其名。
孟凛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只知道她和褚步庭很年轻时就在国外登记结婚,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彼此倾慕,爱得很深。那时褚步庭是科技新贵,妈妈是生物基因领域的大拿,后来妈妈查出了渐冻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们决定要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孟凛就是这个孩子。
十月怀胎,不眠不休的科研,加重了妈妈的病情。
在她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去世了,褚步庭给她起了跟妈妈一样的名字。
妈妈是孟凛,她也是孟凛。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妈妈的影子,褚步庭对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孟凛小时候不理解,觉得褚步庭恨她,后来她被绑架,所有人都以为她遗忘了那段记忆,其实孟凛记得很多细节。
她记得她被救上褚步庭的车,褚步庭一直在哭,然后她抱着她冲进医院,那么冷漠傲慢的人,像个疯子一样朝着每个穿着制服的人大喊:“救我的女儿!”
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 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第一次见到孟凛弹琴,也是个近夜的黄昏。
窗台上燃着一盏香薰蜡烛,橘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蹁跹如飞的指尖,楼群中的蓝调渐渐淹没她的影子,她突然间心跳得吓人,像是从高处自由落体。
她掉进了一场从未做过的梦里。
曲子弹完,孟凛转过头,看到沈确倚在门边:“装好啦?”
沈确带她过去,推着她缓缓荡起,天色完全黑了,门外被吸引来的丧尸们正在砰砰撞门。
孟凛手里摇着史努比的尾巴,暖黄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映着她乐呵呵的大白牙。
忽然,院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从草堆里露出探究的小脑袋。
孟凛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你,七月飘雪的罪魁祸首,黑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