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你爸返老还童了

穿越成狮子,捡个兄弟当老婆

奥伦在六月的第一天跑了。

不是逃跑。是跑步。

那天早上芬恩还在雷夫身上趴着,克尔还在东边哨位上打盹,雷夫还在做梦梦到上辈子吃麻辣烫。然后一阵风从岩石台地下面刮上来,带着一股好斗的雄狮气味。

雷夫的眼睛还没睁开,身体已经从地上弹了起来。芬恩从他背上滑下去,发出一声不满的咕噜。

克尔的耳朵转了转,但没动。

然后他们看到了奥伦。

老雄狮从金合欢树林里冲出来,四条腿全部离地,身体在空中伸展。奥伦的鬃毛已经长回来了,不是原来那种灰白色的稀疏的鬃毛,而是和芬恩一个色号的金色。

老雄狮冲过开阔地,后腿蹬地,扬起一片尘土。他的左后腿不拖了,飞节不肿了,连那道被鬣狗咬出来的疤都变得淡了。

他跑到岩石台地下面,一个急刹车,前爪在地上犁出两道沟,然后抬起头。那双眼睛清澈透亮,瞳孔边缘有一圈琥珀色的环纹,和芬恩一模一样。

“草。”雷夫说。

“你说脏话。”芬恩说。

“你爸。”

“我爸怎么了?”

“你爸返老还童了。”

芬恩这才转头去看。他看了大约三秒,然后从岩石上跳下去,跑到奥伦面前。

两代金鬃雄狮面对面站着,一样的毛色,一样的眼睛。

“爸爸?”芬恩的声音有点怀疑,“你是我爸吗?”

奥伦点了点头。

芬恩围着他爸转了三圈,像在验货。

“你的腿好了,你的鬃毛长回来了,你的眼睛看清楚了。”

雷夫趴在岩石上看着这一幕。

【完了。老婆的注意力要从我身上转移到他爸身上了。】

【你他妈能不能有点出息,那是他爸。】

【他爸现在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

雷夫:……

确实。奥伦现在看起来不像十二岁。他看起来像六岁。鬃毛浓密,肌肉饱满,走路带风。

如果不是雷夫知道他过去一年的经历,会以为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雄狮,正准备去抢地盘、收小弟、生崽。

雷夫从岩石上跳下来,走到奥伦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

“你怎么做到的?”雷夫问。

奥伦歪了歪头:“什么怎么做到?”

“返老还童。吃了什么?还是用了什么秘方?”

奥伦想了想,说了一个字:“肉。”

“肉?”

“斑马肉。疣猪肉。高角羚肉。你打回来的那些肉。每天吃,吃饱吃好,吃完睡睡醒吃。吃了两个月,就这样了。”

雷夫的嘴巴张开了又合上。他想说“你这样显得我很亏”,但没说出口。

因为他确实亏。这两个月他打猎打得快累成狗了。每天早出晚归,追斑马、堵疣猪、抄高角羚的近路,打完回来还要给奥伦把肉撕成小条。结果撕着撕着,把一头快死的老雄撕成了一头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壮年雄。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雷夫问。

奥伦看着北边。荣耀石台地在那个方向,马库斯三兄弟在那个方向,他曾经统治了十年的领地也在那个方向。

“跟你走。”奥伦说。

“跟我走去哪?”

“北边。”

“北边有马库斯。”

“嗯。”

“还有他的狮群。”

“嗯。”

“你不恨他?”

奥伦转头看着雷夫。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两颗烧红的炭。

“恨。但恨没有用。打才有用。”

雷夫的尾巴卷了一下。他终于知道芬恩的脾气是从哪来的了。

是耳濡目染。芬恩小时候天天看着奥伦当狮王。后来奥伦被马库斯打败了,芬恩被驱逐了,那股劲被压了一年多。现在奥伦回来了,那股劲也跟着回来了。

雷夫转头看向芬恩。芬恩正站在奥伦旁边,金色的眼睛看着北边,表情平静,但尾巴尖在微微颤抖。

雷夫再转头看向克尔。克尔还趴在东边哨位上,但耳朵朝着他们的方向,显然在听。

“行。”雷夫说,“北上。但不是现在。”

“等什么?”奥伦问。

“等我把最后一批猎物打完。南边还有一群高角羚,明天早上去收了。收完就走。”

雷夫转身朝岩石台地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奥伦。

“你以后别跑了。你跑起来那个姿势,芬恩看了想哭。”

奥伦愣了一下,转头看向芬恩。芬恩别过头,假装在看远处的金合欢树。但他的耳朵红了。金色上面的那层粉红,在晨光中格外明显。

奥伦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极轻的声音说了一句:“好。”

只有芬恩听到了。

———

六月第二周,南边的最后一群高角羚走了。

一夜之间走的。头天傍晚雷夫还看到它们在河对岸吃草,第二天早上起来,河对岸空了。草还在,水还在,但高角羚不在了。地上全是蹄印,密密麻麻的,像有人用图钉在草地上扎了一整夜。

克尔去南边巡逻了一圈,回来说河下游的鳄鱼也少了。大的走了,只留下几条小的在水里晒太阳。鳄鱼跟着鱼走,鱼跟着水走,水跟着雨走。雨在北边。鳄鱼也走了。

雷夫站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河水比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浅了至少一半,河床两侧露出来的石头上面长了一层绿色的青苔,被太阳晒干了,变成了一层灰白色的硬壳。

他的倒影在水面上晃来晃去,看着倒影里的自己,雷夫发现自己的肋骨也凸出来了。

这两个月运动量太大。每天打猎,每天巡逻,每天教克尔打架,每天陪芬恩熬发情期。五岁的狮子,硬生生累出了六岁的沧桑。

但他没有说。

他转身走回岩石台地。

芬恩正在把干草打包。他把干草堆在一起,然后用嘴叼着,一趟一趟地往北边的方向运。运了大约十趟,发现北边没有地方放,又运回来。运回来发现原来的位置已经被克尔趴了,又叼着干草站在中间,不知道该往哪放。

雷夫看着这一幕,沉默了。

“你在干嘛?”

“打包行李。”芬恩嘴里叼着干草,声音含含糊糊的。

“狮子不打包行李。”

“那我们走了以后,我爸睡什么?”

“北边有草。”

“北边的草硬。”

“你爸以前在枯骨荒原上连草都没得睡,不也活得好好的?”

芬恩把干草吐出来,朝着雷夫呲了呲牙。

“你再说一句我爸不好,我就把你的脑袋按进河里。”

雷夫闭嘴了。

芬恩重新把干草叼起来,继续站在中间,不知道该往哪放。克尔从东边站起来,走到芬恩面前,低头叼起一半干草,朝北边走去。

芬恩愣了一下,然后叼起另一半,跟在克尔后面。两头狮子一前一后,穿过金合欢走廊,把干草运到了领地北界的狮子石旁边。

那里有一棵金合欢树,树冠不大,但树下的草长得比别处高。克尔把干草放在树下,用爪子拍了拍,压平。芬恩把自己那半放在旁边,也用爪子拍了拍。

克尔退后一步,看了看,又往前一步,用鼻子把左边那堆往右边推了推,让两堆靠得更近。

“这样行吗?”克尔问。

芬恩看了看,点了点头。

克尔转身走回了岩石台地。

芬恩站在原地,看着那两堆干草,看了很久。然后他低下头,从旁边叼了几根更软的草,铺在最上面。

雷夫在远处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

他在想两个多月前,克尔刚来的时候,连看芬恩一眼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被雷夫误会。现在克尔直接帮芬恩铺床了。

因为克尔终于搞明白了一件事——雷夫不会因为克尔靠近芬恩就发疯,雷夫只会因为克尔对芬恩有想法才发疯。

克尔对芬恩没有想法。这一点雷夫两个月前就知道了。因为克尔看芬恩的眼神,和看奥伦的眼神是一样的。

尊重,亲近。

但不带任何“想要”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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